释义 |
离婚后妻子身体不好,丈夫没有抚养义务。离婚后夫妻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不再有互相抚养的义务。如果离婚的话,则妻子不能够再要求男方履行扶养义务,但是可以要求男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 一、妻子对丈夫的责任和义务 妻子对丈夫的责任和义务如下:妻子对丈夫有扶养的义务。责任和义务是相通的,只是说法不一样,男女双方确立婚姻关系后,妻子对丈夫有扶养的义务和责任,丈夫需要扶养的,妻子应当履行自己的扶养义务,未履行的,丈夫有权利要求妻子给付扶养费,妻子不支付的,丈夫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帮助。 二、签订分居协议时需要特别注意哪些 签订分居协议时需要特别注意: 1、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2、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3、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丈夫因高利贷欠的钱妻子要还吗 妻子在只有在以下这些情况,才有义务偿还丈夫在婚内借的高利贷: (1)丈夫借的高利贷,妻子没有参与签字,但是如果妻子事后对丈夫借高利贷的事进行追认,那么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义务进行偿还。 (2)丈夫所借的高利贷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妻子有义务进行偿还。日常生活需要是一个家庭正常生活所必要的开支,如正常的衣食消费、日用品购买、子女抚养教育、老人赡养等各项费用。 (3)即使丈夫所借的高利贷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丈夫借高利贷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妻子有义务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