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放宽注册的条件是执业地点是北京市或河北省的执业医师,拟到经天津各级行政审批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或天津的预防机构执业的;执业地点是北京市或河北省某一医疗机构的护士 ,拟到经天津各级行政审批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执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七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