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变更了债权怎么处理 |
释义 | 1、公司法人若发生合并变更之后,其债权仍然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公司发生分立的,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的债权。 2、《民法典》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