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与丈夫分居二十年了没办离婚手续,他己有第三者,这样的情况还算是犯重婚罪吗? |
释义 | 你好,构成重婚主要有两种情况: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 由于很少会有人直接跑去领取结婚证,所以事实上的重婚在实践中发生率最高,在司法实践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其一,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因为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 其二,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的; 除此以外还有这些情形:一方生病时另一方以配偶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以夫妻名义出席活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名义的”证据。另外住所周围的证人证言也能作为“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据。 另外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重婚罪中的婚外情人,如果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那么也构成重婚罪。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41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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