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青岛死亡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山东青岛死亡赔偿金标准 死亡赔偿金青岛规定的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级别)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二、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伤死亡,可获得的赔偿。(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三、青岛市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最新的青岛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3、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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