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监护人必须要监护人的起诉书吗 |
释义 | 申请监护人不需要起诉书。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监护人信息表; 2、被监护人信息表; 3、填写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申请书、起诉保证书、授权书并手工签字; 4、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文件。 一、导致监护关系终止情形有哪些 导致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况: 1、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成年人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精神病人恢复健康时,监护结束; 2、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监护人或被监护人死亡的,监护关系不再继续,当然终止; 3、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以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即丧失监护能力,终止监护关系; 4、监护人辞去监护。监护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辞去监护。在指定的监护人中,辞去监护人必须经过协商或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擅自辞职的,不具有辞职效力; 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或者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撤销监护。 二、申请监护人的流程及资料 申请监护人的流程为: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可以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可以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办理。 三、监护人有怎样的职责 监护人有以下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 2、抚养和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表被监护人开展民事活动; 4、被监护人权益受到侵害时,代表被监护人提起诉讼。 管理教育子女: 1、监护人有义务管理和教育子女,对其民事侵权承担民事责任; 2、有义务配合学校等教育机构教育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 3、有义务配合学校教育、管理和保护未成年子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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