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房产约定归一方所有并过户是否需要公证? |
释义 | 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如何过户 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过户如下:1.公证处办理析产的公证;2.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的契税的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的手续并缴纳登记费;5.取证。 离婚协议房产归一方所有如何过户 双方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产权证等材料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过户登记即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8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婚内财产约定还需要公证吗 婚内财产约定是否还需要公证由夫妻双方自行决定,法律并无要求一定要公证。公证并不是婚内财产协议生效的必经程序,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但经过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更高。 婚内一方书面承诺房屋归另一方所有有效吗 婚内一方书面承诺房屋归另一方所有有效。只要当事人在承诺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诺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当事人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做出的承诺行为,那么该书面承诺经过承诺人签字确认并注明签订日期后就会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并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夫妻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一方所欠债务另外一方要偿还吗 夫妻双方既然决定了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债务问题也应当予以相应的约定,否则日子恐怕也很难顺顺当当的过下去。但是如果夫妻仅仅对财产进行了约定,对债务却没有约定,此时债务该如何承担1,如果夫妻双方在约定财产的同时也对债务进行了约定时,在一方对外借债时,应当明确告知出借人,此笔债务由自己负责偿还。 2,如果夫妻双方约定了财产的各自归属,但没有约定债务时,出借人知道该对夫妻有约定,则由借款人负责偿还。 3,如果夫妻双方约定了财产的各自归属,但没有约定债务时,出借人不知道该对夫妻有约定,则由夫妻双方负责偿还。由以上可见,在有约定的情况下,出借人是否知道夫妻之间的约定就非常的重要,因为这是界定有一人单独偿还,还是夫妻双方都负责偿还的问题。如果出借人为了达到收回欠款的目的,而不承认知道夫妻之间的约定时,就使本来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因此必须防止出借人不说实话的局面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该内容由 苏湖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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