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未出资到位可以分红,一般来说股东认缴资本未到位的话,如果进行分红只能分到其缴纳的相关资本部分的分红。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进行分红的时候,是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来进行分红。而不是根据合同上股东答应进行出资的比例来进行相关分红。 对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其出资不到位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股东决议分红并确定了分红方案后,股东即享有请求公司按分配方案给付红利的权利,出资瑕疵股东也不例外。 资本未到位是可以进行分红,但是不会分到原本规定的相关金额。而是根据股东的实际出资状况,在总比例中所占的相关比例进行分红。由于我国现在的资本是属于认缴资本,不需要进行完全的缴纳完成,只需要在规定时间之内将所明确的相关注册资本进行缴纳即可。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