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以,财务章只能作为财务相关用途的章使用,属于专用章。公章属于行政章,代表公司或单位。 收据一般要加盖财务章。收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属于合法凭证。但是一般情况下,收据收取的款项只能是往来款项,收据所收支款项不可以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等事项,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收款收据虽然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其效力不强,所以很多单位都只认发票。一般来说,收据是由三部分组成:标题,正文落款每部分都有相应的要求和规定。 收据格式: 标题:如果是买的专用收据则不需要填写标题。但是如果是临时的手写收据需要在中间用大字写上"收据”字样。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写清摘要并标明钱物数量数目等情况,但是不要出现歧义。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款企业或个人的名称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要加盖财务章。购买的专用收据,则有专门的填写位置。 收款收据只适用于非经营性的往来款项,盖财务专章或单位公章者是可以的,但涉及经营性的收入,必须开发票不能开收款收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