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居住证在从前是叫做暂住证,个别大城市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逐步的在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而后来,为了加强管理,我国统一出台了《居住证暂行条例》,对相关的内容进行了规定,进一步的完善了居住证的规定,同时也将之前的暂住证正式改名为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