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已设立土地抵押的项目,不能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根据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只有当商品房预售时符合一些特定的条件才可以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土地拥有者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且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还要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必须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要达到工程建设总的四分之一以上,并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