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拆迁补偿应当包括以下方面:1.房屋及附属物的补偿;2.过渡期间的生活费用补偿;3.就业安置的补偿;4.社会保险和教育补偿;5.精神损失抚慰金等。除此之外,针对特定情况下的补偿需求,相关法律法规还规定了其他补偿方面和标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对依法拆除的房屋及附属物应当给予补偿,并对拆迁人口的生活、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妥善安排。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因城市建设的需要,政府可以协议或征收方式取得非农用地的使用权,但应当给予合理、公平的补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条例》第十四条: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应包括拆迁房屋内部结构、建筑面积、平面租金、附属设施及过渡期间生活费用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拆迁人员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障其权益。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为精神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住宿费等费用以及与损害有关的其他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