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购另外一家公司要清算嘛 |
释义 | 一、收购另外一家公司要清算嘛 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均无需进行清算。 根据《公司法》规定,合并各方需要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被收购企业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被收购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股权收购的方式有哪些 常见的股权收购的方式: (1)一家公司以本公司的股权、股份作为对价,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股权。 例如,甲公司以本企业20%的股权作为对价,收购乙公司持有m公司60%的股权。如果甲公司股权总额20%的公允价值与m公司股权60%的公允价值相等,则无需支付补价,反之,则需支付补价。股权收购后,乙公司持有甲公司20%的股权,甲公司持有m公司60%的股权。如果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补价,则该补价称为非股权支付额。 如果站在乙公司的角度看,可以理解为乙公司以其控股企业m公司60%的股权对甲公司投资(增资扩股),如果乙公司同时向甲公司支付了部分现金,则现金支付额一并计入乙公司的投资成本。 (2)一家公司以其控股公司的股权、股份作为对价,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股权。 例如,甲公司以其持有m公司55%的股权作为对价,收购乙公司持有的n公司60%的股权。这种股权收购方式也被称为股权置换。 从股权收购的定义来看,收购股权必须对被收购企业实施控制(即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收购后,投资方将成为被收购企业的第一大股东。如果不能对被收购企业实施控制,则不能作为股权收购重组对待,而是一般的股权购买业务。对于支付对价的方式,没有特别要求,可以是非股权支付额,也可以是股权支付额,或者是两者组合,但只有以本公司或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对价,才能作为股权支付额对待。如果以持有的非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对价,则属于非股权支付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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