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的遗嘱执行人资格 |
释义 | 法律分析: 自书遗嘱的遗嘱执行人资格如下: 1、一般情况下,由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 2、没有指定,或者指定的执行人,因存在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情形,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3、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