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回购请求权的相关规定 |
释义 |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是反对股东对股东(大)会决议表示反对,并在自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情形主要包括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不分配股权红利、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发生并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法律分析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是: 第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主体当然是反对股东,即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表示反对的股东。 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情形主要有三种: 一是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连续五年不分配股权红利。 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三是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发生,公司股东大会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第二,在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 拓展延伸 股东回购请求权的适用条件和法律限制 股东回购请求权是指股东在特定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有权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的权利。其适用条件和法律限制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回购请求权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股东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股东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等。同时,法律也对股东回购请求权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这些限制可能涉及回购比例、回购期限、回购方式等方面的规定。因此,了解适用条件和法律限制对于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结语 股东回购请求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利,其行使条件和法律限制需谨慎考虑。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规,股东回购请求权需满足一定条件,如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或发生股东关系重大变化等。同时,法律对回购请求权也有相应限制,以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了解适用条件和法律限制对于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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