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大型住宅小区分期开发期间,已交付使用面积超过50%或30%以上但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业主有权申请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其权利与义务与正式业主委员会相同。 法律分析 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3、分期开发的大型住宅小区,经已交付使用的过半数投票权的业主申请,区、县及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在分期开发期间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临时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与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相同。 拓展延伸 成立业委会的法律要求和操作指南 成立业委会是居民自治的重要形式之一,对于确保小区管理和居民利益的保障至关重要。根据相关法律要求,成立业委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程序。首先,业委会成立的必要条件包括小区业主的多数同意、业主大会的召开和选举产生业委会成员等。其次,成立业委会的程序包括制定业委会章程、进行业委会成员选举、完成备案手续等。在操作上,业委会应确保透明公正,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小区秩序和居民权益。因此,了解成立业委会的法律要求和操作指南对于居民自治和小区管理至关重要。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要求,成立业委会是确保小区管理和居民利益的重要形式之一。业委会的成立需要满足条件和遵循程序,包括业主多数同意、业主大会召开和选举产生业委会成员等。在操作上,业委会应确保透明公正,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小区秩序和居民权益。了解成立业委会的法律要求和操作指南对于居民自治和小区管理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本会是本物业管理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对本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本会由临时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临时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本会是临时业主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临时业主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条本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三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