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死刑执行前,被执行人的家属和律师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多种方式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首先,他们可以向有关司法机关提起上诉或申请复核,以争取减轻或撤销死刑判决。其次,在死刑执行前,他们可以请求有关司法机关对被执行人进行身体检查,以确保其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此外,他们还可以对有关执行程序进行质询和监督,确保执行程序合法、公正、公平。总之,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当充分尊重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其人身自由、尊严和安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被执行死刑人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判决,未执行以前,家属、律师等人请求确保被执行死刑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由国家机关负责监督执行,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医疗保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死刑人,其家属和律师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复核申请。申请应当在被执行死刑人执行前三个月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被执行死刑人,其家属、律师可以在被执行前随时向执行机关质询有关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