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前配偶不履行抚养义务,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前配偶不履行抚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对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如拒不支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抚养费。此外,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实现收回抚养费。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后,子女生活费用由父母双方承担。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用由父母双方按照下列情形的比例分担:(一)由无过错方承担全部;(二)由有过错方承担全部或者分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解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等权利和义务,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按照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离婚后,子女生活费由父母分别承担。父母承担生活费应当考虑到其经济收入和生活需要等情况,并以子女必要的生活需要为限。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和裁判监督法》第五十七条: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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