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可以与前配偶分享孩子的抚养权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我国法律中,婚姻家庭法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由具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一方负责。但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如双方对孩子的照顾能力、时间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可能会裁定父母共同担负抚养责任或者一方抚养,另一方赡养。因此,如果你与前配偶在合理协商基础上能够达成共识,可以分享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后,子女的抚养一般由一方承担。但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双方,应协商确定由谁承担或共同承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利保障法》第二十四条:离婚后,子女的抚养由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一方承担。但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双方,应当协商达成共识或者由人民法院判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由具有抚养能力的一方行使。但是,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或者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判决由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抚养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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