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工伤死亡鉴定书未上报之前,可不可以火化尸体? |
释义 | 对检验报告不认可的,可以要求重新检验,重新检验维持原来鉴定意见的,申请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法律分析 对检验报告不认可的,可以要求重新检验,重新检验维持原来鉴定意见的,申请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是否通知被害方家属火化,不需要征求肇事方的意见。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第三十七条第一款: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2、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3、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第一次)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重新鉴定,如果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如果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费用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对检验报告不认可的,可以要求重新检验,但申请人需承担相应费用。重新检验、鉴定仅限一次。检验尸体结束后,应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需征求肇事方意见。若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当事人可在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复印件将送达当事人。重新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或申请人承担,视鉴定结论是否改变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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