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缴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
释义 | 缴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计提增值税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下月交纳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3、如果上月已缴税金,上月交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月末结转: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增值税月末如何结转: 1、结转进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结转销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即进、销差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实际交纳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综上所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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