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男方起诉离婚多久才能办理 |
释义 | 一、哺乳期男方起诉离婚多久才能办理 1、哺乳期男方起诉离婚需要一年哺乳期过后才能办理,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如果是在上述期间内,男方向女方提出协议离婚的,不受诉讼离婚时间的时间限制。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哺乳期离婚的抚养费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作出了明确规定: 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2、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4、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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