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按揭房离婚后该如何办理 |
释义 | 夫妻一方婚前办理抵押手续,支付首付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夫妻一方婚前办理抵押手续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产权证载明的权利人仅为办理抵押手续并支付首付款的一方,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夫妻一方婚前办理抵押手续,支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离婚诉讼期间未取得产权证。根据相对性原则,法院判决婚前办理抵押付款的一方继续履行抵押合同为宜。根据这一判断思路,剩余的按揭债务是婚前支付按揭首付的一方的个人债务。 一、婚前买的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在结婚之前买房的,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个要分情况具体讨论。 1、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把另一方名字加上,这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是算共同财产的。 2、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也没有把另一方名字加上的,这显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按揭买房,以该方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该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该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4、婚前一方按揭买房,以该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该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由该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二、婚前买房婚后离婚房产归谁 婚前按揭买房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归房屋产权登记方所有。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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