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基金公司在宣传产品时,有可能出现误导宣传的情况。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基金公司需在宣传文件中清楚、明确地表明产品的风险特征,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投资者在购买基金产品时,如果因误导宣传造成损失,可以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和救济办法》要求基金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 1.《基金法》第十八条: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说明书、合同等文件中,明确表明基金产品的风险特征。 2.《基金法》第六十三条:基金管理人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基金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证券投资者保护和救济办法》第十条: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其服务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服务机构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