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后遗产怎样处理 |
释义 | 放弃继承就丧失了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遗产由其他继承人来继承。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同时也不用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因为被继承人的债务随着遗产的继承而转移,如果继承人继承了财产,应当以继承财产的限度来偿还债务。 一、债务人死亡遗产怎么处理 债务人死亡遗产处理如下:债务人死亡无继承人但债务人有遗产的,应当以遗产清偿债务。对于无人继承、无人遗赠的遗产,应当首先用于支付丧葬死者所花费的必要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并对死者生前履行一定照顾责任的人给予适当补偿。无人继承、无人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债务人死亡,无继承人怎么办 债务人死亡无继承人,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应当以遗产清偿债务。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首先应当用来支付为丧葬死者所花掉的必要的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给予对死者生前尽过一定照料责任的人以适当补偿。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三、死者没有继承人遗产如何处理 死者没有继承人遗产会被国家用于公益事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这也就为归国家所有遗产的去处指明了方向。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应主要用于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