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买卖合同公证的必要性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房产买卖合同公证的必要性是什么? 公证并不是房产买卖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房产买卖合同不公证但满足以下条件的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房产买卖合同如何公证 1、办理房产买卖合同公证出售方应提供什么材料? 答:出售方(房地产经营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可一次性报公证处备案):房产买卖合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投资项目计划表、《开工许可证》、《房地产证》或《土地使用合同》或用地红线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签订合同的公章式样及签字人的签名式样、代收房价款的银行名称及帐号等。 2、办理房产买卖合同公证购买方应提供什么材料? 答:应携带房产买卖合同,填写房产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向公证机关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2)购买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 (3)购买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4)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支付房价款的有关凭据等。 3、申请办理房产预售合同公证,是否应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预售的文件? 答:是 4、申请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转让方必须领有房地产证吗? 答: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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