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许可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商品房预售许可有法律效力。预售房产的开发商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的行为属于违法,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合法有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一、开发商未办理预售手续签订合同有效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无效的,但是开发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施许可制度。开发商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二、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房子可以买么 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房子不能买。开发商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进行买卖交易,未取得销售许可证进行销售的行为属于违法,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合法有效销售许可证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三、个人购房过程中有哪些属于无效合同?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 2、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3、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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