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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时房子怎么判
释义
    夫妻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分割;离婚房产分割有约定按约定,没有则按出资比例分割;偿还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个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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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3: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