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多处伤残的待遇计算方式 |
释义 | 工伤享有下列待遇: 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生活不能自理的享有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构成伤残享有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构成伤残辞职的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请病假是否扣工资 请病假扣工资。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乘以计算系数乘以病假天数。但因工负伤的病假工资为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相关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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