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合同期限解除的赔偿标准如下: 1、在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的,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补偿金。 一、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不胜任解除合同应注意: 1、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而且用人单位还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 3、即使满足了上述两个条件,用人单位也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要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公司在合同期内被辞退如何赔偿 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 三、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2021年辞退职工补偿标准:用人单位辞退职工的,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对职工进行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支付赔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代表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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