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的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孕期单位一般不能解除合同,除非出现严重违纪等情况。否则,会被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如果用人单位有比较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使是怀孕女职工,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