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继承人是可以以人查房的,我国法律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不难看出,法律赋予了权利人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权利,但权利人如何行使或实现查询的权利,法律中仅有原则性规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操作性规范文件对查询的程序应作详细规定。因此,出于继承的目的,申请查询被继承人名下房产登记信息,如果提供了相关文件,是有权利要求市房产局配合查询被继承人名下的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