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共同房产过户流程 |
释义 | 离婚房产过户有两种情况:一是夫妻共同申请登记,需提交相关资料;二是按照房管局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需准备离婚协议、房产证等资料,并办理公证、转绘和免征契税手续。 法律分析 在具体离婚房产过户中,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 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2.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 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 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 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当事人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然后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最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共同房产过户手续及注意事项 夫妻离婚后共同房产过户涉及一系列手续和注意事项。首先,双方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房产的归属。接下来,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离婚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办理共同房产过户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并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此外,还需注意办理过户时的时间安排,避免因双方不同意或其他原因导致手续延误。另外,还需留意可能存在的贷款、抵押等问题,确保在过户后对房产的权益得到保障。总之,夫妻离婚后共同房产过户手续繁琐,需要仔细了解相关法规和注意事项,以确保顺利完成过户手续并保护自身权益。 结语 离婚后共同房产过户涉及一系列手续和注意事项,包括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属、提交相关材料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等。办理过程中需缴纳税费、留意时间安排,确保权益得到保障。贷款、抵押等问题也需关注。夫妻离婚后共同房产过户手续繁琐,需了解法规和注意事项,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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