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股权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以夫妻共有财产出资,以一方名义登记的股权,股权本身不是夫妻共有财产,两人不是股权共有人,股权只能由一人行使,其配偶只对股权所代表的财产利益享有间接权益; 2、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取得股权,以夫妻一方名义登记,股权本身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未登记一方有权主张股权的财产价值,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是股权代表的价值利益和收益,未登记一方不能行使知情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