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具体规定:对于公司内部的股东资格确认之诉,在不存在股权变更的情况下,公司章程的记载情况是股东资格确认的最主要依据。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因此,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签署股东名称及股东名册,来确定股东的身份。 一、隐名股东有权行使股东知情权吗? 隐名股东享有股东知情权。隐名股东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行使知情权: 第一种途径:通过名义股东行使知情权。“隐名股东”可以通过与名义股东签署的协议或其他权利文件,要求名义股东向公司提出查阅公司文件的书面申请行使知情权。 第二种途径:显名后行使知情权。这条途径需要“隐名股东”先进行股东资格确认,即取得完整的股东资格和股东权利,然后以股东身份行使知情权。 二、公司设立的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应经过如下程序: 1、发起人发起。这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预备阶段,由发起人明确设立公司的意向,并作出必要准备。 2、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拟设立公司的名称的预先核准。只有待名称获得核准后,再进行设立公司的后续行为。 3、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商议起草,并经全体股东共同同意通过方可生效。全体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必要的审批手续。如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经批准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 5、缴纳出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记载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及时缴纳出资。未按照约定交付出资,按时出资的股东和公司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 6、申请设立登记。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审批的,还需要提交批准文件。 7、登记发照。公司登记机关对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开始对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变更股东的情形有哪些 变更股东的情形如下: 1、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的份额转让。 2、对外协议转让股权。公司股东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协议,对外转让公司股权,导致股东变更。 3、因继承产生的股东变更,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能够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等合法财产。遗产仅指被继承人的私人财产,而与身份相关的权利不在继承的范围内。这样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死亡产生继承的问题时,其只能继承股权中相应的财产权益,而与身份相关的表决权、决策权等股权则无法继承。 4、隐名股东变显名股东。《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由于股东人数的上限限制,导致参与职工持股计划的人数和这一规定发生冲突,在实践中多采取隐名股东的形式,即有部分人登记为显名股东,而其他出资者则作为隐名股东,由此导致显名和隐名股东共有股权的情形。隐名股东也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分取红利,公司内部通常也制定有相应的股权管理办法,只不过在工商登记中没有显示隐名股东罢了。 如果公司股东人数尚有空间,或者显名股东发生变化需要隐名股东浮出水面、或者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发生纠纷等原因,都有可能导致股东的变更,将隐名股东显现出来成为“名副其实”的股东。这种股东从幕后走到台前的行为所导致的股东变更,可以理解为一种确权行为,因此,不发生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5、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股权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主要原因导致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 (1)企业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 (2)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 (3)企业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变更各方投资者股权; (4)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质权人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取得该投资者股权; (5)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投资者股权; (6)企业投资者合并或者分立,其合并或分立后的承继者依法承继原投资者股权; (7)企业投资者不履行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更换投资者或变更股权。 6、夫妻离婚导致共有股权变更。股权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股权进行了分割,股东会发生变更。 一、股东变更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工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给申请人发放《登记决定通知书》; 3、申请人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换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完成变更登记并备案。 二、股东变更需要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 7、股权转让协议;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综上所述,股东变更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还需要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以及股权转让协议等,才能完成股东变更的流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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