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组成合议庭。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2)交换诉状。交换诉状主要是由法院向被告和原告发送有关文书。 (3)传唤与通知。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用传票传唤当事人。 (4)开庭审理。行政诉讼一审程序必须进行开庭审理,必须采取言词审理的方式,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例外。 (5)公开宣判。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一、法院判之前可以知道结果吗 法院判之前不可以知道结果。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二、民事经济纠纷法院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民事经济纠纷法院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应当根据宣判的方式进行确定。人民法院对民事经济纠纷开庭审理后,多久下判决书,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宣判方式进行确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选择当庭宣判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因案件情况选择定期宣判的,人民法院在宣判后,应当立即发给判决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