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分级标准 |
释义 |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的划分及分级标准。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比重是确定赔偿金额的因素之一。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四个等级。分级标准可借鉴法医学的“损伤参与度”,包括损伤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损伤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等等。责任程度的划分对于确定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分析 一、什么叫医疗事故责任程度 “责任程度”即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比重,也是医疗过失行为与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法律因果关系,它是条例中确定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应考虑的三个因素之一。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中明确了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其中的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主要责任指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次要责任是指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轻微责任是指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二、医疗事故责任程度怎么分级 法学理论把民事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五个档次,医疗事故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范畴,对其责任程度的划分也不能离开这种方式。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借鉴法医学“损伤参与度”的分级标准来确定过错方责任程度。其分级标准为: 第一等级:死亡、后遗障碍完全是由损伤所致,损伤参与度100%; 第二等级:死亡、后遗障碍是损伤和既往疾病共同所致,但损伤是主要因素,损伤参与度为75%; 第三等级:死亡、后遗障碍是损伤和疾病共同作用的结果,二者作用程度等同,损伤参与度50%; 第四等级:死亡、后遗症障碍是损伤和疾病共同所致的结果,但疾病是主要因素,损伤参与度25%; 第五等级:死亡、后遗症障碍完全是由疾病导致的结果,损伤作用可以排除在外。损伤参与度0%。 结语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的划分是指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比重。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完全责任表示医疗过失行为完全导致损害后果,主要责任表示医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中起主要作用,次要责任表示医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中起次要作用,轻微责任表示医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中起轻微作用。根据法学理论,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的划分通常参考法医学的损伤参与度标准,根据损伤和疾病共同作用的程度进行划分。这种划分有助于确定过错方的责任程度。 法律依据 受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将医师考核结果报准予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章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院前急救体系,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服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急救培训,普及急救知识,鼓励医疗卫生人员、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积极参与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 急救中心(站)不得以未付费为由拒绝或者拖延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急救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三十二条 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有异议,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 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再次诊断的,应当自收到诊断结论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医疗机构或者其他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提出。承担再次诊断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接到再次诊断要求后指派二名初次诊断医师以外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再次诊断,并及时出具再次诊断结论。承担再次诊断的执业医师应当到收治患者的医疗机构面见、询问患者,该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对再次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主委托依法取得执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精神障碍医学鉴定;医疗机构应当公示经公告的鉴定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二名以上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并及时出具鉴定报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