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大多数的货款交易当中,老板都不是直接参与到实际交易运行当中,而是通过手下的员工去进行实际操作。然后在这种情况下,就容易出现员工偷拿货款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达到以下三种标准的,就会立案:一是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二是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是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两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如果挪用本单位金额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将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