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债务清偿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双方都有清偿责任,以共同财产偿还。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所负的债务,如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除另有约定外,也应视为共同债务。 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个人债务包括一方婚前所负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后所负、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按照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清偿的债务,也应由本人偿还。 某些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如果确实是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经查明属实的,应按共同债务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