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司债务纠纷股东有责任吗 公司债务纠纷股东不一定有责任。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以下情况,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公司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公司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公司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是: 1.协商和解,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提起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