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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市申购拆迁安置房要审批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南京市拆迁安置房首先查看安置房房产证上面的的房屋类型、土地性质以及所有权人是单位还是个人。如果一定要购买,可以签订购房协议,请公证处做公证(这个要分城市,某些城市的公证处不对两限房和经济适用房做公证,这个要咨询当地的公证处)。个人建议:购买安置房政策风险相当巨大,如果属于年限房或经济适用房,你是无法正常过户转移的。为减少矛盾、避免纠纷,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熟悉、了解想相关法规政策,对购房的知识、程序有个初步的掌握。其次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和土地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土地性质等情况再决定;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买家非但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而且还要承担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改变等不确定的风险。最后,在订立协议时要出售方全体共有人亲自签名,不能轻信某一个房产共有人,不能由某一个房产共有人代其他共有人代签姓名,最大限度的减少法律风险。
    

法律客观:
    


    根据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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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5: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