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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身损害精神赔偿标准
释义
    人身损害精神赔偿标准
    每一个地区的标准不一样,下面以安徽地区的来举例: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五条
    (一)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
    (二)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三)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
    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应按其过错程度减少精神抚慰金数额。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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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6: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