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办理继承后,是属于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呢,是不是三分之二人同意就能买卖过户?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需要先继承再过户。继承有二种方式: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无论是哪种继承方式,对于房屋而言,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办理继承公证或者向法院起诉两种方式对房屋遗产的继承问题进行确认。只有继承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如何办理共有房产,如何继承共有房产,共有房产 共同共有房产继承方法如下:1、共同共有的房产继承首先还是按照遗嘱继承;2、如果没有遗嘱的依次按照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继承;3、如果共同共有房产的其它产权人有争议的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她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房产继承过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3、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共同共有一般是基于共同生活、共同劳动而产生,如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的使用、处分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去世的老人是户主,两人共有一套房,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在世老人想房产让儿子继承,应该办哪些手续呢? 老人都去世了房产继承由遗嘱继承。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遗嘱继承方式下,按照有效遗嘱书写的内容确定财产的分配。第二、法定继承方式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第四、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根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继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遗产继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以下情况来确定:1、在继承遗产时,没有明确表示遗产归一方所有的,继承的遗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在继承遗产时,有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继承的遗产应当属于个人财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继承的遗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表示由一方继承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按份继承共有财产的三兄弟是否要求分割财产有诉讼时效? 对遗产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期限的计算,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遗产继承权受到侵害的,应当在诉讼时效的期限内,及时向法院提起继承权纠纷之诉。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顺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如何处理共有财产,如何继承共有财产,共有财产 共有财产遗产可按如下方式分割:除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予以分割。继承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遗产,除遗嘱另有指定外,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裁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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