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程质保金10%合理。工程质保金是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质量保证金指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的资金。据此,保证金性质上是对承包人承担维修责任的担保,如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间内不履行维修义务,发包人可自行维修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如承包人在保修期内不履行维修义务,发包人无质量保证金等法定限制措施,需另行向承包人主张维修责任。工程保证金是建筑行业中建设单位依照约定收取的一种保证金,由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尾款时按照一定比例预留,专门用于保证维修建设工程的一笔款项。工程保证金对于督促建筑业企业提高施工水平、优化施工方案、减少质量缺陷、履行保修义务具有重要意义,在建设工程实践中被广泛应用。通过在工程价款中预留一部分资金来约束施工方履行工程维修义务,可以避免出现发包方、施工方互相推诿或者缺乏资金维修的情况,也可以提高施工方的质量意识,促进其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质量。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