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犯被抓了钱没能力退还怎么办 |
释义 | 一、诈骗犯抓到没钱赔该怎么办 1、公安机关在抓获诈骗行为人之后,发现其没有财产可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可以暂时中止执行,待其具有偿还能力了之后再要求其进行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构成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如何认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诈骗他人的犯罪分子不仅要承担刑事的责任,而且还要承担起民事的赔偿,一般诈骗犯在被判有期徒刑之后,如果无力偿还,那么受害方是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那么是可以要求分期付款来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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