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有关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法规有哪些 |
释义 | 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被撤销、法院依法解散。解散后,应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或董事组成,如逾期未成立,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 法律分析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拓展延伸 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程序与要求 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程序与要求是指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对公司进行解散和清算的具体步骤和要求。首先,公司解散需要经过股东会或者法院的决议,并进行公告。接下来,根据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公司需要进行资产清算、债务偿还、税务处理等程序。同时,还需要进行财产分配、员工安置等事项的处理。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国家、地区以及公司类型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操作中应遵循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结语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以及法院依法解散等。根据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解散后公司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逾期未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公司类型而有所不同,务必遵循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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