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破产不被清算指的是什么 |
释义 | 公司法破产不被清算指的是: 1、对于被申请人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 2、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的强制清算案件,经向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等直接责任人员释明或采取罚款等民事制裁措施后,仍然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 3、对于没有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的,应当以无法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一、公司注销并且债权债务怎么办 公司注销后,由债务清算组核实债权,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区分具体的情形,会有以下债务清偿方式: (一)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追索相关股东,以实现债权。 (二)清算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的具体规定,清算组及清算人员在清算过程中具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三)根据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的具体规定清算。合伙企业清算中,清算人有违法行为,对债务承担偿还和赔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时,行为人具有破产法规定的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强制清算程序是什么 公司强制清算流程一般如下:指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债权人债务人名单和财务账簿应当在清算组成立前提交。确定清算组成员。在公司股东和高管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簿凭证的前提下,确定清算组成员。清理财产、债权债务及相关事务。清算组成立后7日内,清算组应当书面通知公司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劳动部门、开户银行,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应当通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公司债权清算、债务登记、财产变价后,清算组应当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人民法院确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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