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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过户评估收费标准
释义
    房屋过户评估费收费标准: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因征用拆迁对房屋进行价格评估的,按补偿价款金额的1-1.5%,向征用拆迁单位收取评估费。
    一、房产过户需要缴纳哪些税
    房产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
    1、契税: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2、增值税:收费税率为5.6%。根据规定,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3、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根据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少有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其他手续费:工本费,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评估费,不同地方评估费不同,具体以当地收费标准为主。
    二、满五需要交多少税?
    “满五”是指取得产权证的或契税完税证明的时间中最早的时间满五年或超过五年;
    “不唯一”则是指业主在该地区范围内,登记在国土局系统里得不止这一套房子。
    契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
    房子满5年不唯一出售需要交契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手续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屋评估费,各费用计算标准如下。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二套房按3%收取);
    2、个人所得税:按房价的1%征收;
    3、交易手续费: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4、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元,共有权证:20元;
    5、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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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21:4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