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从效力上说, 遗嘱继承 优先于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 法定继承 中被 继承人 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之位 继承 的制度。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 遗嘱 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 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客观: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