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最新公积金提取条件 |
释义 | 郑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9.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患重大疾病的。 一、沈阳住房公积金能取出来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形的,住房公积金能够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12种情况之一,即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 4、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再就业; 7、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8、离休、退休; 9、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支取死亡职工的公积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